遵义同兴源建材有限公司执行案件风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1 15:52
来源:
遵义同兴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选聘律师事务所对两起执行案件进行风险代理,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遵义同兴源建材有限公司风险代理项目(编号:TXY-2023-FXDL-001)
(二)服务范围
采购人与遵义县盛鑫建材有限公司、贵阳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风险代理(该案件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收回被执行款项。
(三)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之日(采购人债权全部实现或双方商定的条件达成之日);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1年以上(含1年)的律师事务所,声誉良好;
(二)具有10名以上(含10名)执业律师,同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1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三)承诺不在服务期间及服务期届满后半年内办理与采购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四)承办律师团队的业务能力、业绩经历与服务的项目相匹配。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单位响应文件要求
(一)递交时间
有意参选单位,请在2023年9月24日17:00前提供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简介、服务方案、拟投入的具体团队人员资历及类似业绩情况(应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递交方式
纸质版寄送至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苟江镇天明村山水苟江S7栋1-3-1号
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15120185104);
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98790272@qq.com。
四、其他说明
(一)有意参选单位将签章的附件1《保密承诺函》、附件2《无利益冲突承诺》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将案件相关材料发送给有意参选单位。
(二)有意参选单位根据案件相关材料制定服务及报价方案纸质材料一套,密封后于2023年9月24日17:00前送达采购人,同时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给采购人。
(三)采购人在收到备选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及报价方案材料后,拟定于2023年9月25日17:00前组织现场评审,评审可能采取线下方式听取有意参选单位对服务方案、报价情况的说明介绍,请有意参选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四)本项目执行案件服务及报价方案,由有意参选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五)本项目优先选择全风险代理方式。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遵义同兴源(科海)建材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管理部门或负责人。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5885011509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遵义同兴源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播州区苟江镇天明村山水苟江S7栋1-3-1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5120185104
附件:1.《保密承诺函》
2.《无利益冲突承诺》
遵义同兴源建材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
保密承诺函
遵义同兴源建材有限公司:
鉴于贵公司选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执行案件,本所参与选聘并在出具本承诺函之后接触、了解、掌握贵公司有关信息、文件和资料,这些信息、文件和资料为公司或有关第三方所专有,涉及贵公司及该第三方的重要商业秘密。为了审慎处理本项目各阶段的有关事务、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开展与完成,并切实对知悉、接触和掌握的有关贵公司或本项目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诺人向公司做出保密承诺如下:
除根据法律法规、司法部门、行政程序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而必须披露、说明、陈述、确认或承诺的信息外,承诺人将不得未经贵公司同意,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途径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公布或不合理使用下述信息:
贵公司、贵公司关联方(具有投资关系或控制关系的公司/实体组织)、贵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及职员、公司的财务、法律等顾问、代理人等向承诺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披露或者提供的,或者承诺人在参加本项目期间接触到的与本项目或与贵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关的任何资料、材料、数据、事实、文件、电子邮件信息等材料或信息,无论该等材料或信息以纸质、电子、口头或任何其他形式所表现。对于该等材料或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
承诺人承诺不利用该等保密信息,不正当的获取任何其他利益。承诺人仅就为履行本项目的目的向有必要知晓该等保密信息的项目成员进行保密信息披露,且承诺人应确保该等项目成员遵守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内容。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部门、行政程序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需要披露保密信息,承诺人将尽可能迅速书面通知贵公司,仅披露被要求披露的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披露内容,并尽力争取由此披露的保密信息得到适当的保密处理,从而避免、减少因披露该等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如贵公司提出要求停止使用保密信息,并收回或者销毁相关文件或资料,承诺人将及时(最迟不晚于收到公司通知后5天)将其所持有、掌握、保管的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及其全部复制件或电子邮件等)交给贵公司或者根据贵公司的指令予以销毁,并保证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保留或控制任何记录有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
若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人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承诺函的行为,并采取一切措施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同时赔偿给贵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保密期限:承诺人在本承诺函项下所承担之保密义务至保密信息依法为社会公众知悉之日止。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无利益冲突承诺
遵义同兴源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目前提供的信息,我所承诺如下:
1、我所正在进行的服务项目或工作与贵公司选聘律所代理采购人与遵义县盛鑫建材有限公司、贵阳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项目不存在利益冲突;
2、如出现有可能损害贵司利益的利益冲突情形,我所承诺立即告知贵司,确保不损害贵司利益。
3、如我所违反上述承诺,导致贵司利益受到损害的,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我所予以赔偿。
承诺人:
年 月 日